前幾天開始有感,近來讀電子新聞,常見標文下的玄妙難以解測,腦袋要轉點彎,不見的猜的到內容。常常在整篇新聞中湊幾組關鍵字也成一標,很是有趣,頗有新世代網路文邏輯興味。於是決定開始要來蒐集妙標,今天開始。
自由時報-
臨演仆街 蕭淑慎傻眼噗口赤笑場
(J:直至讀完本文仍猜不透此標,腦中約略畫面浮現"以手噗口、面紅耳赤笑場"?噗浪中經網友點破,方知實為"噗哧"笑場,莞爾。白話:哈哈,超北七的)
PTT上記者=妓者,其實不太贊同這樣,每個行業都有認真的人,也會同時存在沒有職業道德的人,說話還是要留點口德,講這樣都不知道倒底是汙辱了妓業還是新聞業的工作者。不過就是個行業、一份工作而已,沒有記者又哪來這麼多話題性新聞。關於用錯字或是問錯問題還是下錯標,誰工作沒犯過錯,茶餘飯後拿來唸唸說笑便罷,犯不著氣的嘔血、噴人。
不是新聞界,從來沒比過報,剛好今天在奇摩讀到下面這篇新聞,接連兩篇湊成一塊,於是針對這條新聞,特地去翻找了幾家電子新聞,得見記者下標功力高下。並附錄新聞內文於後。
自由時報
偷死豬養蛆…釣客當餌 警察作嘔
記者劉婉君/麻豆報導 別人養活豬,他卻養死豬!
(J:副標兩對排句,其實還蠻有趣的,只是標題中出現了”…” ,感覺不那麼順暢,也分散了閱讀理解上連續性,消減了吸引力,標題還是貴簡潔有力。)
中國時報
行徑怪異遭檢舉 偷死豬養蛆 臭到路人作嘔
周曉婷/南縣報導
(J:讀完內文,自揣換作是自己會怎樣去下這個標題,的確很不好抓字。)
聯合報
偷死豬養蛆賣 幹員掩鼻抓賊
謝進盛/台南縣報導
(J:便是翻到udn此標,感受功力差異,這樣的標題是自己看的比較慣的,或者應該說是比較傳統的標題,嗚呼,老矣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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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報
偷死豬養蛆賣 幹員掩鼻抓賊
記者謝進盛/台南縣報導
台南縣西港鄉男子王修越專偷病死家禽畜,運至租用的豬圈腐化長蛆後,再將蛆賣給釣具行牟利;經警方兩個月的監控,昨天當場逮捕他,訊後依竊盜、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法辦。
台南縣麻豆警分局、環保警察隊第三隊去年十二月中旬陸續接獲飼主投訴,要運往化製廠焚化的病死豬常不見;警方懷疑有不肖之徒專收病死豬牟利,擔心流落市場,影響消費者健康。
經監控,發現四十四歲的王修越嫌疑重大,但他機警,警方屢次跟監破功,最近才掌握他的行蹤。
昨天上午近九時,王修越在六甲鄉青埔村一處養豬場路旁,正在搬運飼主堆放在路旁準備運至化製廠的死豬時,被幹員當場逮捕。
根據他的供詞,警方在官田鄉高鐵橋下一處隱密棄置養豬場,發現一大堆已長蛆的豬、羊、雞、鵝等動物屍體;不僅惡臭難聞,成千上萬蛆蟲在蠕動,令幹員們作嘔。
王修越供稱,他從事此業已八年,鎖定六甲、西港、官田一帶牧場、養豬場,都趁化製廠車輛收運動物屍體前,早一步偷運到租用的豬圈,讓屍體自然腐化成蛆;約七天後就可撿拾蛆蟲,再以一台斤一盒、每盒一百元寄在釣具行販售。
「唉!都是為了養家餬口。」王修越無奈地說,家有四個小孩要養,幹這行除得忍受惡臭,收入也不穩,夏天月收入可達四、五萬元,冬天連兩萬元都不到。
他說,天天都帶著臭味回家,有時還被小女兒嫌,但為了三餐,也只好繼續做。
中國時報
行徑怪異遭檢舉 偷死豬養蛆 臭到路人作嘔
周曉婷/南縣報導
養過蚯蚓的王修越,七、八年前改作無本生意,到畜牧場外偷搬死豬,再將死豬放在鐵皮屋內養蛆,收成的蛆則賣給釣具店,為了養蛆,他無師自通學會繁殖金蠅,甚至列為商業機密,無奈死豬實在太臭,頻遭人檢舉,他四日偷搬死豬時,當場被查獲。
王修越自認賺「艱苦錢」,且畜牧場把死豬大刺刺放路旁或偏僻空地,想當然耳是沒人要,怎知畜牧業者和化製廠簽有合約,由化製廠業者在固定時間到堆置禽畜屍體處載運死豬,他辯稱不知自己行為觸法,且景氣差,工作難找,家裡有四個小孩要養,靠死豬養蛆,不失為一種謀生技能。
王修越在台南縣官田鄉南?村租了一處鐵皮屋,四周雖無住家,但鐵皮屋經常大門深鎖卻散發濃濃臭味,讓路過民眾掩鼻作嘔,幾家畜牧場業者也發現,要交給化製廠的死豬常會短少,懷疑有人偷死豬販售圖利。警方接獲民眾寄來的檢舉光碟,但因未附地址,只能拿著光碟按圖索驥,費時月餘終掌握王某藏匿死豬的鐵皮屋。
環保警察南區中隊會同麻豆警分局,四日清晨跟監王某,王某昨晨在柳營鄉和六甲鄉交界處一處公墓邊搬死豬時,員警一擁而上,出示檢舉函及連日來跟監所拍光碟,王某只好承認偷搬死豬。
警方帶王修越返回鐵皮屋,一開門,撲鼻而來的惡臭令員警退避三舍,有員警形容,現場臭味比開棺驗屍的臭味還臭,幾乎連已消化的早餐都要吐出來,十幾頭腐爛腫脹的死豬堆置地上,死豬身上及地上萬蛆鑽動景象令員警頭皮發麻,腸胃翻攪不已。
偷死豬養蛆…釣客當餌 警察作嘔
記者劉婉君/麻豆報導〕別人養活豬,他卻養死豬!
台南縣男子王修越(43歲)長期在化製場前收取畜牧業者丟在定點待收的斃死豬、雞,再移置到承租的廢棄豬舍中,繁殖蠅蛆,成為深受釣客喜愛的活餌,昨天早上再度外出收斃死豬時,遭麻豆警分局與環保警察隊第3中隊聯手逮捕,訊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竊盜等罪嫌移送法辦。
員警說,辦過用死豬做食品、養土虱,「偷死豬養蛆?還是第1次遇到。」
員警赴王嫌於官田鄉南?村的廢棄豬舍,發現王嫌為了收成方便,依照豬隻斃死的時間不同,分格放置,以免蛆的大小不一,豬舍內堆放大量死豬、死雞及裝箱的蛆,惡臭撲鼻,令人不禁作嘔。
王嫌表示,自己原本繁殖蚯蚓,但景氣不好沒人買,7、8年前轉為繁殖蛆,蛆在水底會鑽,是釣魚極佳的活餌,為了養蛆,他還自己培養金蠅,至於養蒼蠅的方法,他說「那是商業機密」。
王嫌說,他的豬舍採密閉式管理,從外面完全聞不到臭味,他到路邊「撿」畜牧業者丟棄的死豬、死雞繁殖,約「養」1周左右,死豬就會孵化出長約0.5公分的蛆,即可採收,1天約可收1、20公斤,配送至嘉義、台南縣市釣具店寄賣,1兩可賣10元,收入1、2千元。
- Feb 05 Thu 2009 17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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